景泰县工商农村经纪人跟踪服务制度
为培育和扶持发展我县农村经纪人,引导农村经纪人守法遵纪、诚实守信、公平竞争、规范服务,为农村经纪人发展服务,促进农村经纪行业健康发展,保障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,制定本制度
1. 充分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纸等渠道,深入农户广泛宣传农村经纪人在推广先进应用技术、促进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,将农村经纪人的作用、法律地位、农村经纪人的注册条件和程序等宣传到乡村,宣传守法、守信农村经纪人典型,扩大农村经纪人的影响。引导督促经营者依法经营、文明经营、礼貌待人、诚实信用。
2. 在农村经纪人登记注册上做好服务工作,在办照、经纪人执业
资格备案登记上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采取优惠政策,促进农村经纪人发展。对农民申请注册个体农产品和私营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的,除收取注册工本费外免收一切费用;对边远地区农民从事经纪活动的,提供上门办理登记注册服务;对申请开办农产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足的,可按相关规定允许分期到位。放宽核准范围,支持经纪人面向“三农”,开展农业经纪活动。积极宣传、引导和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组织取得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。
3. 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培训服务。农村经纪人的培训费从低适当收取,发证只收取工本费。组织农村经纪人进行相关法律、法规知识的培训,使农村经纪人掌握从业技能,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经纪业专业知识,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素质和服务水平,同时,会同农业、科技等有关部门及经纪人自律组织,有计划地对农村经纪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、合同规范、市场营销等方面培训,增强其驾驭市场的能力、
4、发挥合同监管职能,为农村经纪人订立和履行经纪、代理、居间等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提供咨询服务,认真推行经纪合同示范文本。织农村经纪人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,大力支持农村经纪人为订单农业牵线搭桥。指导、支持经纪人协会对农村经纪人开展信用管理和资质评价。提高同履约率,调解合同纠纷,受理农村经纪人投诉,保护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。
5、帮助农村经纪人、农村经纪人协会实施商标战略,引导农村经纪人开展商品、服务宣传,注册商标。